为扎实推进艺术教育,普及和传播艺术知识,提升艺术修养,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决定进行上海金融学院“艺术之星”的评选,表彰成绩良好且有较好艺术造诣的学生。
2.2014-2015学年“艺术之星”评选相关要求3、在国家级、省部级艺术类竞赛(声乐、舞蹈、器乐、话剧、绘画、雕塑等)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在具有社会影响的大型公益类等文艺活动(非商演)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并提供相关证书等。4、积极参加校级和学院级组织的各种艺术类活动或为艺术社团建设做出特殊贡献,在院系级及以上艺术类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并提供相关证书等。全校范围内评出10名艺术之星。艺术之星候选人的推荐由各学院团委按照规定名额报送。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提交申请,校团委、各学院都可以推荐名额,经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25名校级候选人2、提交的申请表、资料作为初审内容, 经百星专家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产生12名候选人直接进入答辩环节,剩下的3个名额将通过易班网投票产生(投票说明见附件4)3、由专家评审小组推荐产生的12名候选人及网络投票产生的3名候选人,共计15名候选人参加“艺术之星”现场答辩,通过差额产生最终的10名“艺术之星”,其余晋级的5名候选人获得“艺术之星”提名奖。1、“艺术之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金额为2000元。2、“艺术之星”评定名单将在校园网、易班上公示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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